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今日下午3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国资委在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会由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局局长、新闻中心主任卢卫东主持,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资委新闻发言人、研究局局长彭华岗通报了在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情况。
国资委“四项改革”试点内容圈定
一是中央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组试点。为抓好试点,国资委专门成立了四个专项小组,破解国资国企改革面临的难题。由国资委改革局、产权局、改组局和国资委纪委具体负责,分管委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
“四项改革”选定六家试点央企
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国资委选择了6家中央企业作为改革试点企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此外,还要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六家央企对应试点内容
一是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二是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
三是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四是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