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投保
湛江客户*先生,30岁,于2011年9月27日投保《意外伤害条款》保额10万、《意外医疗条款》保额2万,无异常理赔、核保、保全记录。
2、出险
2012.7.18下午6时许,被保人驾驶货车在佛开高速发生碰撞事故,车祸导致被保人全身多处损伤,腰椎、颈椎、腿部、手部、肋骨等多处骨折并不全瘫痪。
3、理赔结果
经保险公司审核,被保人投保时告知职业为小型客货两用车司机,按三类职业收费,但出险时,被保人驾驶的车辆是重型货车(B2驾照),职业是营业用货车司机,属寿险6级职业。被保人出险时的职业类别与投保时不符。最终本案《意外伤害条款》、《意外医疗条款》均削减保额赔付。
案例分析: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是与风险的等级有密切关系的,所以在买保险时,投保书上职业的填写要准确,保险公司的产品费率也与职业风险等级相对应,如果投保告知的是低风险职业,保费会较高风险职业便宜,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发现投保时职业告知风险级别比实际的低,那么客户是得不到全额理赔的,将按照比例削减保额赔付。
如果客户投保时告知职业是准确的,但承保以后更换了工作,需要通知保单服务人员,在职业变更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保全变更职业。依照职业分类的危险程度:降低时,保险公司退还变更后的保险费差额;增加时,则增收变更后的保险费差额;若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在合同拒保范围内的,合同终止,无息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常识知多D,投保无后顾之忧。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
运营督导室 孙达光
201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