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履历
1958年生,江苏宜兴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起即在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先后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1998年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兼任宗教文化出版社社长和《中国宗教》杂志社主编。2009年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直指要害
地方为发展旅游滥建寺庙和大佛
今年56岁的王作安,几乎从事业开始之初,他的人生履历就与统战、宗教密不可分。
从1987年8月起,王作安先后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政策研究室、政策法规司、办公室多个部门工作。1994年7月,升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并兼任局机关纪委委员,不久后,又兼任宗教文化出版社总编、社长。1998年晋升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2009年9月升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观其简历,王作安从事国家宗教事务工作已长达27年。
2009年11月23日,王作安在《学习时报》发文,对“人为助长宗教热”作了批评。他说,一些地方为了发展旅游、提升影响,政府出面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滥建寺庙和大佛,违反宗教政策法规,侵损宗教界权益,人为助长宗教热。
针对宗教活动被“打包”的一些乱象,王作安十分清楚。2012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对佛教和道教的寺庙宫观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的排查,并开展专项治理。王作安称,要坚决纠正利用宗教进行的不法行为。他同时提出,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并表态国家宗教事务局将会商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专门文件进行规范。
但王作安也意识到,尽管宗教界近些年积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做了不少好事,但有的地方干部就担心,宗教界做这些事,肯定会扩大宗教影响,不敢鼓励和支持,更不敢进行宣传和表彰。王作安认为,基层党政干部对宗教问题普遍存在这些“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主要是对宗教问题没有正确认识,当然也不排除政绩观发生了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