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考生在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7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于6月27日20:00前进入http://www.ecogd.edu.cn/pgzb/,选择考务维护菜单栏下的普高统考成绩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
6月28日-29日,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通知考生。
同时,今年增加成绩复查的网络查询方式,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30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