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市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培养工作10月中旬已经启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分别有71名教师、15名校(园)长获得首批培养对象资格。
据悉,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是2014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为推进我省“强师工程”建设、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人才培养共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培养周期为3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照省级骨干教师、校长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根据该培养项目的有关规定,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地级教育行政部门。湛江市教育局作为本地该项目的组织者,委托市教师进修学校作为培养机构,市教育局人事科、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和教育教学研究室等科室协助配合共同落实完成。
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省级骨干教师(校长)是金灿灿的荣誉和光环,是响当当的名片和品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养机构和学校必须倍加珍惜、爱护,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完成好培养工作。同时勉励培养对象早日成为社会认可、同行认可的真正的骨干教师、骨干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