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今后作为学生升学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意见提出,到2018年,全省美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美育水平差距明显缩小,珠三角地区率先建立现代化美育体系。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及校园文化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美育课程包括哪些?意见明确,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意见指出,各地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程(包括音乐、美术、舞蹈等)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4节,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不少于3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艺术课累计不少于108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