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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对象公示通告

2016-08-31 09:52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吴文静

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欧卫同志被确定为遂溪县政协主席人选考察对象,刘志红同志被确定为遂溪县委副书记人选考察对象,叶辉同志被确定为县(市、区)法院院长人选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将派出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参照《省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欧卫,男,1968年11月生,汉族,籍贯广东遂溪,出生地湛江赤坎,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哲学学士,2004年9月任副处级,2014年8月至今任遂溪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

刘志红,女,1971年11月生,汉族,籍贯湛江坡头,出生地湛江赤坎,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华南师范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10年11月任副处级,2010年12月至今任遂溪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叶辉,男,1972年4月生,汉族,籍贯和出生地广东雷州,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律硕士(中山大学法律专业),2013年5月任正科级,2014年1月至今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委委员。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

邮政编码:524046

电子信箱:zjgbjdk@163.com

联系电话:3180305

传真电话:3110078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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