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致电反映:今年9月初,有人在霞山区民有路雄立大厦楼下人行道处划停车位,陈先生表示其不清楚是哪个部门划的停车位,但停车位已占用人行道影响市民通行,希望相关部门撤销该处停车位。
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回应:在收到关于陈保名先生反映的问题后,派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其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湛府[2008]21号文的相关规定:“凡属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均为市区临时停车场的规范管理范围。本款所称市区规划区的市政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规划的道路用地以及经市规划部门审批同意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的建筑退缩线用地等”。陈先生反映的雄立广场楼下人行道为公共人行道,属于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的范围,应按《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湛府[2008]21号文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由于雄立大厦门前路边停车秩序混乱,特别是附近学校上下课期间,人流、车流造成道路拥堵,已严重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根据该路段的实际停车需求,为解决雄立大厦门前停车难、停车秩序混乱的问题,其物业公司提出申请,交投公司与相关部门对其现场进行勘察后,在留出足够人行道的前提下施划了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并派人进行管理。在收费管理后,该路段的交通秩序有所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