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赤坎区海滨西五路居民。其表示沙湾市场现进行三旧改造,在海滨西五路建设花坛,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出入,也阻挡消防车进入海滨西五路。其认为不合理,现咨询在海滨西五路建设花坛是否经过审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解答。
市城市规划局:经我局核实,2018年9月14日我局以《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关于龙湾悦府项目调整配套绿化方案的批复》{湛城规(综合2)〔2018〕476号}对龙湾悦府绿化调整方案做出了批复。投诉人反映的花坛为龙湾悦府项目权属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设施。至于投诉人反映的消防问题,根据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4.2条“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米,净高不小于4.5米”。龙湾悦府项目花坛与周边建筑距离符合上述技术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