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先生反映,其2018年11月30日到雷州市客路镇客路车站内使用卫生间,工作人员向其收取1元费用。其表示该卫生间外未设立收费告示牌,且工作人员无法提供票据。现其咨询该卫生间收费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市交通运输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 雷州市客路客运站是陈德文向雷州汽车总站承包经营。据了解,由于该站场厕所每月要产生水、电、维修及工人费用约2000元左右,为达到以厕养的目的,客路站场承包经营者向如厕旅客收取1元费用。二、处理意见 1.我局责成雷州市汽车运输总站加强对客路客运站场管理,严格执行客运站场内公厕不准收费相关规定。2.要求雷州市汽车总站立即与投诉人邓先生取得联系退还1元收费,并取得其谅解。3.要求雷州市汽车总站敦促客路客运站加强对厕所卫生打扫和管理工作,确保厕所卫生环境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