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因近期在网络浏览到电动摩托车需要上牌,且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考驾照等相关政策,请问电动摩托车(两座, 两轮)是否需要上牌,驾驶电动摩托车是否需要考驾照,若需要上牌及考驾照,相关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另,什么样的电动摩托车会被定义为机动车,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给予答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关于电动摩托车上牌问题 2013年3月,湛江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湛江市市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 我市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工作截止于2014年2月28日,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期限为2年,即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牌照使用时间截止于2015年7月1日。根据市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决定,市区超标电动车使用年限延长两年。未上牌登记的超标电动车目前已不能再办理注册登记。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市市区合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于2016年12月19日起正式启动,上牌地点在湛江市赤坎区明政路2号(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后)。目前我市准予登记上牌的合标电动车必须为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第三期)的在列产品,市民要选购产品目录以内的型号产品,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不予登记上牌。以上产品目录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也有公告张贴供市民查询。二、关于超标电动车驾驶证问题 根据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官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应纳入机动车范畴管理的超标电动车(指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最高车属超过20km/h、整车质量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或者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参照摩托车通行有关规定,要求驾驶人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驾驶时戴安全头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以及我所超标电动车临时登记业务已达17万宗,为满足市民申办摩托车类驾驶证的迫切需求,我市超标电动车驾驶人申领轻便摩托车类驾驶证的报考业务于2014年在我所启动。2015年,由于距原规定的超标电动车使用时间2015年7月1日有效期临近,部分车主自动放弃了考领摩托车类驾驶证的资格,但驾驶超标电动车需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的规定不变。目前,需骑行有牌超标电动车的市民可通过报考县城摩托车驾驶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