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咨询:在没有设置禁停标志的机动车道上临时停车,什么情形才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的“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被拍照处罚?望交警部门解答。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以下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一般车辆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