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梅菉街道建兴小学后门顺着第三间店铺于每天早上07:00—09:00时段售卖生鸡生鸭,另学校下课时段于11:00-11:30分和16:00-17:00经营油炸熟实(油炸香蕉等),其表示一个门面生食和熟食不分开,会造成卫生问题,其担心自己的孩子放学后会在该店铺消费,造成孩子健康问题,故其咨询相关部门一个店铺生食和熟食是否可以同时办在一张执照上。
吴川市市场监管局:经查,的确存在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该店持有营业执照,名称:吴川市梅录陈春生鸭档,经营者:陈春生,经营范围:零售:生鲜家禽肉,其行为已违反《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吴市监长寿责改通字〔2019〕26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三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生食和熟食不能登记在同一张营业执照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