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反映:于3月底的一天早上将汽车停放在霞山区人民大道南城市广场门前道路两边,有一位没有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要求收取停车费,收费无法提供票据,且工作人员无法出示工作证,现场有价格公示牌,但其没有留意何部门进行收费。现咨询该处收费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回复:根据湛发改价格〔2015〕22号《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市民可自愿选择消费。对于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管辖的停车位,收费员上岗要求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手持统一发票,缺一市民均可拒绝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