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我于2011年-2015年期间在湛江市第二十六中学任教,并在湛江市实验中学任教一年。现在肇庆市任教,需要开具在湛江市没有享受住房补贴的证明。想咨询应该前往什么部门开具该证明与盖章、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及是否可以代办,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答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市民到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55窗口办理没有享受住房补贴的证明。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原单位住房情况调查证明、湛江市不动产窗口出具的查房记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市民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则所涉单位需分别出具住房情况调查证明。若需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本人委托书(无需公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