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反映:我小孩于2019年2月在广州出生,现小孩年龄为2个半月,小孩户口已迁入雷州市英利镇幸福农场派出所。由于小孩母亲是广州社保,现咨询小孩现在在户口所在地参保,是否可以报销。
雷州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根据湛江市人社局《关于规范新生儿婴儿中途参保工作的通知》(湛人社函〔2017〕372号)规定,本市户籍新生婴儿,未能随母亲享受医保待遇的,在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其出生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3个月以上,1周岁以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你所反映的关于2019年2月在广州出生的小孩,如果其已在雷州市英利镇派出所加入当地户籍,可申请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缴费次月起其本人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