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根据《关于我省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27号)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文件要求规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由职称审批权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发布,不再由省人社厅发布了。现咨询2018年、2019年建筑行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什么时候可以发布?望市住建局人事科给予解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答复内容如下: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选修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发布,为妥善做好继续教育新旧政策的衔接,我局作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已多次与省住建厅及省、市人社部门沟通协调,筹备施教机构备案等事宜,我局将会在近期公布继续教育科目,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耐心等待并关注湛江市建设信息网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