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反映,375省道遂溪县河头镇河头小学和河头中学门前的路段未设置减速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其表示该处是事故多发地,建议有关部门在此设置减速带。
市公路局遂溪分局: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障碍、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1999)对减速标线设置位置规定:设于主线收费广场、出口匝道适当位置。因此,为了确保公路畅通及设置减速带本身对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原则上,在国道与省道不能设置减速带。确需在特殊路段设置减速带的,应由有关单位提出设置申请,由所在地公路部门会同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进行勘验规划,并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才能设置。该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湛江公路管理局遂溪分局已联合遂溪交警大队、镇政府和专业设置标志标线的湛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现场进行勘验,计划在一个月内,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完成该路段的标志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