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我7月底每天10:00-次日08:00均将电车停放在海滨宾馆停车场内的充电站进行充电,其认为该充电站存在乱收费行为如下:1、该收费站每充一度电要收取0.7元服务费、电费另算以及电车充电停放期间要收取停车费用;2、其表示电车停车位包夜需缴纳20元费用过高不合理;3、其表示在23:59-00:00停放电车,不足一分钟就按包夜费用收取20元不合理;4、其表示在7月底多次进出海滨宾馆停车场,停车场工作人员收取其80元的停车费不合理,要求海滨宾馆停车场出具80元的明细数据;5、其表示海滨宾馆停车充电站若要包夜充电就要签订一年的包夜费用。该停车场的充电站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回复:经查,湛江海滨宾馆分别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的收费和停车服务的收费分别做了收费公示牌。其对电动汽车充电的收费依据分别按《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执行湛江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方案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19]7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13号)文的规定执行;其停车场属商业性停车场,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文的规定,属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