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她于2018年3月向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4号后海名城开发商支付了1500元办理不动产证费用。据李女士经了解现办不动产证已不需要支付这笔费用。同时,李女士多次联系开发商咨询退费问题未果。现咨询是否必须支付代办费用,若不需要现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退还。
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查,该项收费属于服务代收费,房地产公司在收取该项费用时开具的收据已写明多还少补,相关办证退费工作采取成批办,成批退的方式进行。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安排下一步的退费工作。
李女士:她于2018年3月向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4号后海名城开发商支付了1500元办理不动产证费用。据李女士经了解现办不动产证已不需要支付这笔费用。同时,李女士多次联系开发商咨询退费问题未果。现咨询是否必须支付代办费用,若不需要现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退还。
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查,该项收费属于服务代收费,房地产公司在收取该项费用时开具的收据已写明多还少补,相关办证退费工作采取成批办,成批退的方式进行。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安排下一步的退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