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他反映开发区圆岭路7号圆岭路东公交站斜对面,每天19:30-21:30均有人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跳广场舞,音量过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希望相关部门督查广场舞负责人降低音量,避免扰民。
湛江开发区管委会:接到投诉后,湛江经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动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对圆岭路7号圆岭路东公交站斜对面广场舞者进行了规劝,要求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跳舞健身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广场跳舞者接受规劝,并将跳舞的地点移向离居民区较远处,扰民情况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