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先生:遂溪县乌塘镇陆下村近期正进行化粪池建设,但该工程仅修建化粪池主管道,未有修建分户管,分户管需村民各自对接修建,各自承担修建费用。可据其了解,其他村庄化粪池主管道及分户管均由政府统一出资修建。请问为何陆下村化粪池分户管需村民各自出资修建,该情况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并给予合理答复。
湛江市12345遂溪二级处理平台:乌塘镇委镇政府派出负责农村污水建设的同志调查核实,根据遂乡振组〔2020〕7号文关于遂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有关规定,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对不纳入ppp项目的村庄,由县委乡村振兴办牵头统筹,各镇组织实施,自然村作为实施主体,项目实施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按自然村人数进行奖补,按奖补标准,陆下村为400人以下的村庄,奖补资金为40万元,并且资金总额的50%安排为建设启动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拔付剩余资金,2020年3月18日,陆下村召开全村村民会议,会上村干部已讲明白接化粪池及厨房水的户管由农户出资安装,每两户由施工方安装一个沉沙井,户管接入沉沙井后,污水排入排污主管,对不纳入ppp项目的村庄,污水项目推进,政府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村民也要筹资,才能共同把污水项目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