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女士反映:我是霞山区机场路18号保障房小区的住户,通过广东卫视了解到广东省内保障房住户的房租可直接减免,但直到2020年4月6日其房租并未减免,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减免保障房小区全部住户的房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承租户租金的通知》的要求,仅对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承租户,作出租金减免的规定。目前无相关文件通知对我市保障房住户的房租进行减免,日后若有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我们将按政策文件对住户租金进行相应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