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咨询:关于霞山区友谊路朗悦轩小区我有以下几点疑问:1、朗悦轩小区到目前为止是否已经达到交楼条件,是否五证齐全;2、若朗悦轩小区未满足交楼条件,该小区的相关证件办理进度如何;3、朗悦轩小区的开发商在尚未公开竣工验收备案和业主们未验收楼房的情况下要求业主于2019年11月28日统一收楼并缴纳物业费是否合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查询,朗悦轩项目五证齐全。该项目于2019年11月20日经五方主体验收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该项目符合交付使用规定。据了解,朗悦轩项目于2020年4月17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关于第二点,朗悦轩项目已于2020年4月17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关于第三点已达到交房条件,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