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旧社会中国码头工人受尽帝国主义殖民者和国民党反动派的剥削,生活苦不堪言。新中国成立以后,湛江市人民政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霸斗争,使广大码头工人翻身做主人,获得政治解放和经济独立。为了解当时码头工人的生活状况和抗争过程,笔者参考相关档案撰写本文,向大家讲述湛江港码头工人获得新生的历程。
上世纪50年代的霞山长桥码头。 湛江市档案馆供图
血泪史
码头工人的负荷人生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湛江港曾是法国、日本等帝国主义国家掠夺我国资源的重要海上通道。1898年11月,因中法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湛江沦为法国殖民地,法国殖民者随即在霞山建造了一座栈桥码头(即长桥码头),供木帆船装卸货物。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反动派接收湛江,继续维持港口原貌,虽然不少货物在长桥码头上下岸,可仍然是一个轮船锚地作业的自然港,轮船不能直接靠泊长桥码头,仅能在轮船到港时,由水上驳运船载货回码头,然后由装卸搬运工人搬到市区。自此以后,港口出现了一批以装卸货物为生的码头工人,但是这些工人一直备受洋商、买办、把头(即包工头)的残酷剥削和压迫,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据当时统计,在岸上作业的码头工人有1300多人,在水上驳运船作业的则有98人。他们劳动条件恶劣,使用的生产工具全是竹竿、麻绳,除在轮船装卸货物时利用卷扬帆外,其他作业均无动力机械,工人需肩运每件货物到市区各个商店和车站,所跑距离多在1公里以外,十分辛苦,加上经常吃不饱、穿不暖,当时的码头工人多患有肺病、胃病、风湿、关节炎等疾病。
这1300多名码头工人中被分为多个行会,有高州帮、吴川帮、梅菉帮等,每个帮会都有把头把持,从中吸取工人血汗,势力最大的把头有张亚伍、谭尧、黄永贵,他们和伪警察、黑社会头子互相勾结,在码头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用强迫手段迫使所有工人加入当时的“海员工会”,没有加入的则不允许干活,如有违反即受到伪警察的干涉和黑社会打手的殴打,其中码头工人潘作兰、陈迪、谭就祥等人不幸被打致重伤。
把头巧立了交际费、饮茶费、神福费等各种收费名目,均在工人工资中扣除,除上述费用外,把头还将工人余下工资与工人作“三七”之分。据统计,工人当时实际所得只是工资的30%~40%,其余则落入把头腰包。在水上驳运的船民和工人也同样受到压迫,国民党反动派在水上居民中建立保甲制度,经常对他们施行勒索、抽丁和收取各种捐税,加上当时的报关行和把头的剥削,致使船民劳而不获,如水上恶霸王泰、林积生等在抗日战争时期成立的“中国旅行运输社”独霸码头运输,强迫保管旅客行李,乘机偷窃货物。日寇投降后,又买到保长及“民船公会”理事职位以把持码头运输,而把头杨耀德实行所谓的“运九五扣”(即从驳运费中剥削5%),与报关行串通剥削工人20%的工资,工人生活苦不堪言。
码头工人每天劳动最少15小时以上,所获工资仅能维持当天最低生活保障。工人年轻时一个人一次能扛2包大米或10袋面粉,但到四五十岁,扛不动了就被把头赶出码头,任由其自生自灭,工人如因工致残,从未能获得任何赔偿。这1300多名工人中,80%以上都没有自己的家,也讨不上老婆,一年四季露宿街头,严冬时节,唯一御寒物是破草席和麻包,穿着衣不遮体,吃的是稀粥水,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当时流传在工人中有句口头语:“有力做到无力,无力做到乞食(即乞讨),乞食做到脚直”(即饿死)。
新生史
码头工人翻身做主人
1949年12月19日湛江解放,港务工作由湛江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1951年1月成立交通部海运总局广州区港务管理局湛江分局,统一管理湛江港务工作。是年5月,根据中南军政委员会和湛江市委的指示成立湛江搬运公司,统一经营湛江港口船舶装卸和搬运业务,以扭转由把头霸占码头借以剥削工人的局面。
由于正值新中国成立之初,码头工人的阶级觉悟较低,一些封建残余分子煽风点火,把头控制和威胁工人,挑起工人间的殴斗,并以罢工要挟,违抗政府成立搬运公司的政令,致使港口生产混乱。针对这些情况,党和政府认为:伪海员工会、把头、流氓打手、惯匪形成的四位一体反动势力,像大石一样压在工人头上,使工人在政治上无法翻身。因此,在湛江市委的指示和领导下,于1951年7月6日全面开展民主改革斗霸运动。
在运动中,党和政府扎根基层群众,培养反霸骨干,积极宣传政策,消除工人顾虑,收集罪行证据,发动工人与把头、流氓打手、惯匪作斗争。工人对那些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的把头恨之入骨,只是敢怒不敢言,此时有了党和政府的支持,工人们无不摩拳擦掌,要求清算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霸。群众情绪激昂、积极参与,使运动开展非常顺利。张亚伍、谭尧、黄永贵、王泰等把头被斗垮,其中张亚伍、谭尧由于罪大恶极、民愤极大,被政府执行枪决,同时清除了混在工人中的把头、流氓打手、惯匪27人,工人扬眉吐气,激发出无比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
运动结束后,党和政府从工人中选拔大批积极分子参加企业的管理工作,如工人谭就祥,多年以挑堤和搬运货物为生,没过过一天温饱日子,甚至卖儿卖女来勉强生存。反霸斗争后,他被提拔为搬运公司副经理、装卸工大队长,被群众多次选举为企业工会主席、湛江市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代表,从过去受压迫剥削的奴隶变成了国家的主人。
为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党和政府调整工资制度,按工人的操作熟练程度和体力的强弱,实行了计时级别工资制,通过工人民主评定和党委审查的方式制定四级月工资标准,分别是一级64元、二级75元、三级79元,四级84元。过去他们拼命劳动一天仅能拿到三四成工资,每月赚4块或5块光洋,能买到50~60斤大米,而如今工资可买到530斤大米,同比提高750%以上。
新中国成立前,工人对因工致残、积劳成疾、老无所依感到无助和恐惧。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实行工人劳动保险登记制度,规定工人可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在登记过程中,经审查工人的历史、工龄,结果获得享受劳动保险保障的工人有773人,消除了工人的后顾之忧。
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过去码头上敲诈勒索、偷窃成风的陋规恶习一扫而光,过去穿麻包、盖草袋的工人都添上了新衣,绝大部分以前讨不上老婆、没有房住的工人都娶了老婆和盖了新房子,享受家庭生活,工人以主人翁的身份投身港口的生产与建设,自此码头出现生机勃勃的新气象。
(作者单位: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