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再加价转手牟利。近日,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宣判,麻章区人民法院支持区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处被告人劳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支付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10600元,彻底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经审查,劳某某系麻章区某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主管,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期间,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6962条,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共计7542条,获利10600元。
麻章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劳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其行为不仅侵害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等人格权利,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的诉讼请求,作出以上判决。
该案是湛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担当,更为房地产中介组织规范业务行为敲响了警钟,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信息安全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