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家长从此开启“依法带娃”时代。2月11日,麻章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不到位,在麻章区关工委及妇联的见证下,向监护人陈某某和李某某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1月4日,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起诉到麻章法院。承办法官发现陈某某在分居及离婚诉讼期间,搬离家庭住所,疏于对两名未成年人的陪伴与照顾,并没有很好尽到一名父亲的义务。同时,李某某在陈某某离家期间,有拒绝陈某某探望被监护人的行为。承办法官深入调查、核实情况后,向两名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陈某某和李某某承诺将认真严格履行监护、管教的责任,帮助孩子回归生活和学习的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