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徐闻县公安局民警在巡查执勤时,发现并及时扑灭一起火灾,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场群众为民警奋力救火、及时救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英勇行为拍手称赞。
当天凌晨6时许,该局治安大队民警劳基境与海安派出所民警李凯迪在徐城街道民康市场路段执勤时,突然发现居民区一个堆满货物的仓库前面一辆三轮车冒起浓烟,火苗喷射,由于适逢冬季天干物燥,火势蔓延极快,仓库内货物又与民居相连,一旦火势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
火情就是命令,救援刻不容缓。民警李凯迪立即拨打119请求消防救援,同时打开警车的警笛唤醒沉睡中的居民,并组织大家紧急疏散,有序离开火灾现场。随即,两位民警分工合作,李凯迪拿起警车上的灭火器对准着火点持续喷射,劳基境迅速找来水桶,与周围热心群众一桶一桶的拎水来灭火,同时消防人员也到达现场进行灭火。
经过1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大火终被扑灭。由于先期处置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灭火工作结束后,民警对火场周围环境进行了仔细检查,防止二次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对现场群众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醒周边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警方提醒:冬季来临,天气干燥,请广大群众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谨防火灾发生,酿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