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查获1起涉嫌非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案,现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7月22日晚,该支队在湛江港开展航道清淤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发现1艘“津滨1XX”工程船涉嫌正在进行非法倾废作业,随即登船进行检查,收集航海日志、施工记录、导航轨迹等证据资料,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查,项目施工单位为节省施工成本,不按许可证指定区域进行倾倒,而将疏浚废弃物运到就近海域倾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获准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许可证注明的期限及条件,到指定的区域进行倾倒。废弃物装载之后,批准部门应当予以核实。”
8月30日,该支队依法对涉案单位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8万元”的处罚决定。
海洋综合执法人员提醒:向海洋随意倾倒废弃物极易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海洋执法部门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