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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提醒——

展会购买家具纠纷多 消费者选购需谨慎

2024-01-02 14:53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李业慧 王慧欣

消费者花费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在展会现场预订家具,参展商收款后却无端失联;参展商在展会当地没有实体店,消费者遇到纠纷时难以维权……近日,湛江市消委会接到多起在展会购物后产生纠纷的投诉。

2023年6月,消费者陈女士在某家博会付订金购买家具,但卖家迟迟不发货,最后甚至失联了。消费者吴先生在家博会上购买了家具套装总计23800元,交易现场参展商家承诺家具将于11月25日交货,可是直到12月中旬也没收到货。无奈之下,吴先生向湛江市消委会投诉,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接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致电位于中山的参展商均无人接听,后与展会主办方沟通,展会主办方表示一直敦促参展商发货履约。另外,消委会工作人员还了解到,该参展商已于8月撤场,在当地已没有店面在经营,只能通过电话与其联系。

近年来,家居行业“跑路事件”时有发生,引起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

消费者在家博会上购买家电、家具等商品,大多是在展销结束后安排送货、安装等服务。一旦发生送货延迟或不送货、商品与实际宣传不符、商品质量问题等纠纷时,消费者往往找不到商家或展会的主办方进行维权,对于订单上所标示的联系方式,也会存在电话无法接通、失联等情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在此,湛江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家博会、展销会上选购商品一定要谨慎,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没有任何保障的商品。为避免部分参展商撤展后“跑路”,有些展会的主办方通常会在展场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到主办方组委会服务台缴费。这样,一旦消费者与参展商发生纠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展会购买或者定制家具前,要了解主办方资质、联系方式,购买大型家具时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信誉较好的知名商家,开具正规发票,在预付订金前,与商家约定相关款项的支付和交货问题,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用文字等形式明确所购买的商品信息,如数量、单价、尺寸、规格、品质、颜色等,保存好相关的票据,以便发生纠纷时可及时维权。

编辑:何海清
值班主任:罗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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