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制定的关税专门法律,关税法和配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税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目前已实施满月。新法实施以来,湛江海关通过举办宣讲会、送政策上门等形式,详细解读新法实施前后变化,针对享惠潜力企业,专人开展享惠辅导,支持企业用足用好征管便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税法及《征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已缴税货物被海关责令退运或者监督销毁的情形,企业可以自缴税后三年内就多缴纳税款向海关书面申请退还。湛江海关指导我们在新法实施后第一时间依法享受了退税权利,帮助我们减轻了因货物退运而承担的成本压力。”湛江虹宝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刘立花高兴地展示了退税金额为9.5万元的收入退还书。
此外,关税法明确了关税征收管理可以实施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纳税人在报关单申报时,应按规定如实向海关申报税额,海关有权在三年内确认应纳税额。为帮助企业合规申报,实现高效通关,湛江海关在前期对企宣贯的基础上,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了攻坚小组,通过“线上+线下”不间断服务,解决企业通关系统受阻、政策落实疑难等问题29项,保障了新法实施前后的平稳过渡。
湛江海关关税处处长卢惠芳表示:“关税法在海关关税征管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扩大制度型开放,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也具有重大意义。湛江海关将密切跟踪关税法实施后配套法规规章的出台进程,进一步优化海关税收服务,做好对企业宣讲培训,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法规新变化,支持企业利用关税征纳便利化政策减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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