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网页版讯:2014年度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时间为2015年1月9日至2月10日结束。
根据《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度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规定,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由湛江市有关机构、单位、个人创作生产并拥有版权的文艺精品。 专项扶持资金分为扶持类和奖励类两大类。其中,扶持类又分创作扶持资金和生产扶持资金,主要扶持文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诗歌)、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戏剧、音乐(歌曲、交响乐〈含民乐〉)、广播剧等八个艺术门类作品和中央、省、市委市政府部署创作生产的重要文艺作品。 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级、省级评奖中获得重要奖项或在艺术上有重要创新,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范围包括文学、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戏剧、广播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各艺术门类。
申请单位须在湛江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与创作生产能力,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申请个人须最近3年在湛江市内连续居住,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单位和个人须是申报项目权利主体,并确保相关权属明确、清晰。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型的资金扶持。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年度启动、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已申报但未获得扶持的项目可在做出重要修改后继续申报。
《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度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详情可登陆开云官方网页版、碧海银沙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