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作品要求
1、微电影作品内容充实、生动、健康、积极向上,重点突出,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必须是本次活动征集启动时间之后由主办方统一征集发布的作品。
3、微电影作品时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20分钟。可接受系列作品参赛,但原则上系列作品不可超过3部。
4、微电影作品报送: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存储介质上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推荐申报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5、微电影作品格式要求:申报的微电影作品格式在MPEG-2、MPEG-4、AVI、MOV四种格式中任选一种,请提供高清版(分辨率1920*1080)的视频文件。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必须有演职人员表。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
6、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参赛作品如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获奖等资格。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7、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出品方)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城镇院线等电影放映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8、所有投稿一律不退稿。
9、凡提交微电影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