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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2”“海淘”请勿购买邮寄违法物品

2015-12-09 16:17 来源:开云官方网页版 作者:麦文伟

    开云官方网页版讯:“双12”快到了,每年这时都是“海淘族”的购物狂潮期。然而在“海淘”火爆的背后,却隐藏了许多风险,像烟叶、肉制品、酸奶、燕窝、海参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是被我国禁止邮寄入境的。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市民:请在“海淘”之前,务必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勿跨境购买、寄递违法物品,以免遭受处罚和损失。

    据检验检疫部门介绍,由于“国内购”与“跨境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按照我国农业部、质检总局出台的《禁止携带物、邮寄物名录》规定,活动物、肉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新鲜水果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按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可依法对上述违禁品做销毁或退运处理。”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如是说。

    据了解,不可以海淘入境物品主要包括以下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八)新鲜水果、蔬菜。(九)烟叶(不含烟丝)。(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十一)有机栽培介质。(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十四)土壤。(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海淘代购之前,请务必了解并遵守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尤其是进境邮寄物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勿盲目购买、携带或邮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以免给个人带来不必要麻烦,同时也应规避外来生物入侵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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