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宣传文化部门获悉,2015年度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和第十三届文化艺术精品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申报时间为2016年1月4日至1月8日。
根据《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度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湛江市第十三届文化艺术精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由湛江市有关机构、单位、个人创作生产并拥有版权的文艺精品和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2015年度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分为扶持类和奖励类两大类。其中,扶持类又分创作扶持资金和生产扶持资金,主要扶持文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诗歌)、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戏剧、音乐(歌曲、交响乐〈含民乐〉)、广播剧等八个艺术门类作品和中央、省、市部署创作生产的重要文艺作品。 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级、省级评奖中获得重要奖项或在艺术上有重要创新,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范围包括文学、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戏剧、广播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各艺术门类。湛江市第十三届文化艺术精品奖参评对象为评审年度内(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发表、演出、展出、播出、获奖作品和优秀文艺节目主持人、优秀演员。奖项设置分为13个类别,文学、戏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民间文艺、诗歌、老年书画、广播电视文艺(作品类和主持人类)、演员类(专业演员和业余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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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度湛江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