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湛江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交费函【2014】2417号)的批复,我市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依法继续试行通行费年票制。凡在3月31日前缴交本年度年票且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享受优惠,从4月1日开始,将在湛江市境内各普通公路收费站查验年票。逾期缴纳年票的,将根据《湛江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取滞纳金。敬请各位车主(特别是2012年后购买新车的车主)自觉到我局设立的征费点缴费。
湛江市公路管理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