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客货滚装码头工程填海
造地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湛江港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客货滚装码头工程填海造地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湛江港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客货滚装码头工程填海造地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雷州半岛南端的四塘湾内,距离海安港约10公里,紧邻粤海铁路轮渡码头北港东侧,地理位置为东径110°08',北纬20°14'。本工程填海造地用于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客货滚装码头工程。本工程填海方式拟采用吹填疏浚土料形成。
本项目陆域形成工程内容包括护岸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填海面积110.5649公顷,护岸总长1661.94m,围堰长度1312m,陆域形成工程总投资10311.55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国税大厦一楼
联系人:郑永进
邮箱:724287610@qq.com
电话:0759-46832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号楼北科创业大厦10层
联系人:樊明宁
电话:010-51262112-870
传真:010-84928383 邮箱:coeseia@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3)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阶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您对本项目了解的程度;(2)您认为海洋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3)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程度;(4)您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5)您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环评公告之日起至环评报告书审批结束之日止。
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特此公告!
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