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我小孩就读雷州市雷高镇下尾村下尾小学六年级(公办学校),是一名脑瘫患者,且无法行走。2020年9月开始,我孩子本应就读初一年级,但因年纪过小,当地的特殊学校要求其孩子过两年再去就读,希望孩子继续在下尾学校就读。现希望雷州市教育局允许孩子继续留在下尾小学重读六年级一年。
湛江市12345雷州二级处理平台:雷州市教育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不得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在电子学籍系统完成。”二、《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七条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一定区域内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三、您孩子读书问题,可以根据以上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