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我是廉江市九州江开发区禾盛兴业广场的业主,其反映2017年6月份购房时被收取1800元的办证费,现不动产证已办理下来,但多收的办证费至今仍未退还。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处理。
湛江市12345廉江二级处理平台:经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廉江市禾盛兴业广场小区商品房,2017年1月份开始销售的,销售商品房时预收取了第一期业主每户1800元的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办证费属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和财政部在2016年12月26号出台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收费标准有调整,廉江市在2017年下半年才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政策,由于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时间不一致,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公司尽快将已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且多收代办费用退还业主,具体的收费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票据为准,可以向开发商提供相关的票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