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女士:我是开发区绿华路12号锦绣华景漾晴轩的业主,有业主商量在漾晴轩安装电梯,但安装电梯会影响低楼层住户的房屋通风和采光。此事一直未与低楼层住户协商,只是通知了该情况。2020年11月2日开始动工安装电梯,却没有相关施工许可证,且施工期间随意改变消防门、消防栓、消防管道、自来水管道和煤气管道的位置。其认为不合理,并咨询随意改变管道等位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给予答复。
湛江开发区管委会: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了解,具体答复如下:2020年11月11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绿华路12号锦绣华景漾晴轩电梯安装施工现场处理。经现场调查,锦绣华景漾晴轩增设电梯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湛江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无需申办施工许可证。执法人员已要求电梯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增设电梯公告,并根据电梯安装施工现场安全条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张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消防设施、煤气管道的位置,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