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反映:我想将两个小孩转到麻章区赤岭小学就读三年级和四年级。我向麻章区教育局咨询,被告知需自行咨询学校是否有学位,以及第二个学期不能转学。我随后联系该校校长,被告知目前二年级至六年级均无空余学位。是否有相关法规条例规定孩子第二学期不能转学?
麻章区人民政府回复: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入有空余学位(转入年级实际人数少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就读。亦可向居住地对口服务范围(即学区)公办学校申请转学。如对口学区没有空余学位,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向当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转学。2、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为原则,普通高中学校须有空余学位才能接收转学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入有空余学位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对口招生区域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申请转学。3、有关说明: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学生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