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中冶环保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为高温天气仍坚守在生产一线的员工发放消暑物资,关注员工安全与健康。(7月10日《湛江日报》)
防暑降温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工作稳定。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将每年的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强化企业管理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有的良心企业更是备好防暑降温药品饮品,强化户外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在高温天气中暑的可能。这些经验做法,值得点赞。
要知道,“热死了”真的会“热死人”。近年,热射病致死事件频频出现。职工也是普通人,并没自带“冷却系统”。对企业而言,高温下应该优先考虑的,不是催着职工“鏖战高温”“使命必达”,而是他们的健康权益乃至生命安全。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早已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一旦达到或超过40℃,应立即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当高温达到上述条件时,“休息”比“坚守”更为重要。极端天气之下,热浪不仅会导致中暑、热射病等,还会增加呼吸、神经系统等疾病的发病风险。户外职工“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现实问题,需要引起用人单位的高度关注。用人单位要密切研判天气状态,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做到该停工就停工、该缩短工时就缩短工时,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户外职工遭受高温伤害。此外,用人单位要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为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而且,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大家也不要认为,高温中暑就是户外工作者的事。大家有必要做好知识储备,远离那些习以为常的降温误区。比如,有的人认为,白天在户外才会中暑。其实,中暑跟人体所处环境的温度、湿度、通风条件等有关,并不是只有在太阳下暴晒才会中暑。即使是在室内,如果环境高温高湿、密闭无风,同样容易导致中暑。也有人认为,消暑主要靠空调。但事实上,长期在空调环境中生活,人体温度调节能力、免疫力都会降低,一旦置于高温环境中,反而更容易中暑。类似这样的防暑降温小常识,相关职能部门、媒体等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能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暑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