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坡头法院联合区纪委开展职务侵占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5名区人大代表、部分村委会干部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卢某利用其在担任某村村民小组长、经济合作社社长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村民领取土地补偿款和给付工程预付款的材料,骗取财政所将代管的村集体资金共计80余万元支付到被告人卢某控制的银行账户,将该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卢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卢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被告人的“现身说法”为旁听人员敲响了警钟,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作为基层干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遵规守纪,树牢“底线”、不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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