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彭光华同志被确定为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人选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将于2016年8月26日至30日派出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参照《省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彭光华,男,1962年8月生,汉族,籍贯和出生地湛江麻章,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2007年12月任正科级,2012年4月至今任市人民检察院举报控申检察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
邮政编码:52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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