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开区、市创文各责任单位:
根据《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与奖惩暂行办法(试行)》(湛创文办〔2018〕30号)《2020年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季度和年度测评实施方案》(湛创文巩卫〔2020〕11号)和市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要求,市创文办成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以季度测评占一定测评分数比例的方式,对区、街道(镇)、社区、部分市直单位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年度测评,现将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纳入红榜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单位纳入黑榜通报批评。
希望上红榜通报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常抓不懈,继续抓好创建工作;上黑榜通报批评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责任,狠抓整改工作落实,限期解决存在问题。对思想不重视、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将依据《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予以问责。
湛江市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