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划线
实行“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划线方式。市教育局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和招生学校计划,划定高中阶段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按1:1的比例划线,第二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按1:1.2的比例划线。
●推进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应对初中毕业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2018年开始应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坚持将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改变将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